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,加强对校园欺凌、性侵害等事件的预防和整治,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学院秩序,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,幼教艺术学院特开展防欺凌、防性侵教育工作。
在4月1日下午召开的防欺凌、防性侵主题班会课上,各班辅导员通过多种形式向同学们讲解了“校园欺凌和性侵的表现”、“怎样预防校园欺凌和性侵”、“怎样抵制校园暴力”等,同时通过各种案例对同学们进行深入讲解,教育同学们要增强自我防护能力,当遭遇侵害时要学会保护自己,及时向老师、家长反应,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利。
一、什么是校园欺凌
1.身体欺凌
这是最容易辨识的一种欺凌,是指肢体上的暴力,比如拳打脚踢、扇耳光、撕扯衣物等。除此之外,强夺财物、故意损毁他人物品也属于身体欺凌。
2.语言欺凌
语言欺凌指用言语对他人进行嘲笑、谩骂、起侮辱性绰号、诋毁等行为。语言欺凌是伤害孩子的一把锐利的“软刀子”,这种暴力比起外表的伤痕来说更为严重和可怕,也更不容易被察觉。
3.社交欺凌
指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,如散播谣言、暴露他人隐私、损毁他人形象、孤立排挤他人等。
4. 网络欺凌
指利用互联网侵犯被欺凌者的隐私、损害人格或名誉。随着网络的发展,网络欺凌也越来越普遍。网络欺凌不仅会对人的精神造成伤害,而且因为网络的互联互通特性,使得欺凌事件的影响力比校园欺凌更大,对被欺凌的人影响也更深。
二、如何预防校园欺凌
预防“校园欺凌”,应做到“三不”,即:不做受害者、不做欺凌者、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。
1. 不做受害者
(1)不携带较多的钱和贵重物品,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。
(2)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。
(3)与同学友好相处,宽容、理性、平和解决矛盾,不采用过激方式。
(4)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,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,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。
2. 不做欺凌者
故意殴打他人、暴力侮辱他人、暴力索取他人财物、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、强制侮辱罪、抢劫罪、故意伤害罪等。
3.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
(1)拒绝煽风点火,拒绝成为欺凌者的“帮凶”。
(2)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,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。
(3)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,帮助被欺凌者。
(4)及时向老师、家长报告,甚至报警。
1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,增强法律观念,做到知法、用法。
2、不要轻易相信结识的朋友,更不要单独跟随新认识的人去陌生的地方。
3、培养坚强的意志品质和观察事物的能力,识别是非曲直,不要被花言巧语所蒙蔽。
4、住宿、出行、尽量结伴,时间、场所要正确选择,特别是约会要选择安全的环境。
5、正确处理与异性交往的尺度,不要接受超过一般的馈赠,对过分的举动要明确表明自己的反对态度。
1、遇到性侵害时,首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,保持镇静,临危不惧。
2、遇到性侵害时要坚持反抗到底的信心,软磨硬泡,拖延时间。
3、寻求适当机会和方式逃脱。
4、遭遇陌生人侵害时,要努力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,保护好现场及证物,及时报案。
5、采取积极地防卫措施,利用身边的器物或日常生活用具防卫。
预防校园欺凌、预防性侵害是整个社会的责任,让我们携手开展防校园欺凌、防性侵害教育,共同提高应对校园欺凌、性侵害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,努力创建文明和谐的校园!
供稿:孙安乐
排版:郭梦婵
校审:冯玉香 杨倩倩 刘彦君